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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阴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0    来源: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阴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江阴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加速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我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345”现代产业集群部署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本行动计划所指的新能源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光伏、氢能、储能等领域。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做优、做强、做精为方向,巩固千亿产业集群优势,加速壮大产业总量规模,明显提升先进产能比例,显著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全力打造新能源装备之都核心区、长三角有影响力的风电全产业链生产基地、全省光伏产业细分领域“专精特新”特色创造高地、长三角区域氢能产业示范基地,全省最具影响力储能产业集聚区,实现既有产业高原、又有创新高峰的新能源产业新生态。

  (二)基本原则

  立足实际,创新驱动。从本地实际出发,立足长三角,以国际化视野在区域产业分工中找准定位,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协同的技术创新体系。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挥产业规划引领和政策激励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围绕新能源企业发展需求进行优化配置。强化企业在技术路线选择、生产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秩序维护、绿色消费引导等方面作用,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集群集聚,效益优先。突出“补链、延链、强链”,发挥龙头企业带动效应,强化大中小企业融通聚合,合理集中配置产业空间,引导各类要素向优势产业链空间集中,形成产业集群集聚发展的空间格局。

  项目牵引,招培并重。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体系,鼓励本土企业稳心留根,扩大投资,调优产品结构,加快做大做强。推进新能源产业与大数据、智能制造深度融合,引导企业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

  (三)建设目标

  产业规模加速壮大。到2025年,江阴市规上新能源企业达到80家以上,实现产值1300亿元,约占规上工业的18.5%。其中,风电整机产能10GW,产值500亿(比2022年年均增长约10%),光伏电池产能24GW、组件产能45GW,产值500亿(比2022年年均增长约80%),氢能产值100亿元(比2022年年均增长约300%),储能电池产能20GWh,产值200亿(比2022年年均增长约150%)。

  集群培育成效显现。到2025年,新能源产业规模快速提升,开票销售超百亿元龙头企业达到3家,超五十亿元企业8家,新增上市企业1—2家。风力发电、光伏、氢能、储能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全面提升,规上企业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4.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100%,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0家。构建新能源产业党建联盟,全力助推新能源产业发展。

  创新引领动力增强。到2025年,新能源产业高新技术企业达50家左右,新能源产业专精特新企业力争达25家,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家,建成各级研发平台30个,授权专利达到5000项,参与制定省级以上行业标准50项,公共平台研发人员达到500人。

  示范应用走在前列。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建设,通过光伏+综合利用等持续拓展开发应用场景,推动光伏发电与建筑、农业、交通、通信等领域的融合发展,到2025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力争达到1200MW以上、十四五新增装机并网500MW,全市风电装机力争达到36MW。支持在公共交通、旅游接驳等场景开展氢燃料电池客车客运示范应用。在仓储、港口、环卫等场景开展氢燃料电池重型卡车、牵引车、叉车及其它工程车应用示范。加快我市长江、运河等水面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率先在船舶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和动力电池船舶应用示范,建成1座以上加氢站。

  二、重点工作

  建设特色产业园区

  1.规划引领、统筹产业布局。结合功能区调整、工业园区升级改造,统筹谋划产业布局、功能定位、设施配套等方面内容,形成主导功能清晰、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新能源产业空间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工改办、市资规局、各相关镇街园,以下均需各镇、街道(园区)负责,不再列出)

  2.突出特色、明确发展定位。以“突出特色、错位发展”为原则,聚力打造“一个新能源装备之都核心区、两个优势产业链、两个新兴增长极、四个高端创新平台”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严格把控入园企业产业方向、项目准入标准,实施“强链、延链、补链、造链”行动,推动新能源产业链整合和产业要素集聚。(责任单位:临港开发区、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

  3.重点推进、加快项目建设。加快推进8个列入无锡新能源产业重大项目及我市28个年度新能源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远景风能、恒润轴承、振江风力等风电项目建设;重点推进中建材、上机数控等光伏项目建设;加快远景制氢、双良节能、申氢宸燃料等氢能项目建设;有效推动海基锂电池、远景AESC动力电池、纳力电池集流体等锂电池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

  (二)打造自主可控的产业链

  4.着力放大风电产业总部效应。依托远景能源、振江新能源、吉鑫风能、恒润传动科技等龙头企业,以成套风电机组研制为核心,重点发展风电用大型铸件、大型法兰、风机发电叶片、大型齿轮、高端轴承等关键零部件和检测设备,带动风电关键零部件加工等配套产业的发展。依托远景能源等龙头企业形成了叶片、转子、塔架、机舱罩等零部件—风电整机—智慧风场管理的完整风电产业链,重点推进远景高新智能化传动系统和大兆瓦传动技术、恒润轴承、振江风力发电机部件等项目进程。到2025年,风电产业产值突破5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

  5.着力提升光伏产业发展质量。以优化升级、系统集成为重点,积极发展切片高效电池片、大尺寸组件、逆变器、EVA膜、集成系统与设备等配套零部件;突破高效大尺寸长晶、层压及新型高效电池工艺等设备,加快布局TOPCon电池、异质结电池、钙钛矿电池等新型高效电池产品,加快突破大尺寸组件、原材料、电池封装、系统集成等核心关键技术,不断提高电池片的转换效率。重点推进中建材异质结太阳能电池项目、上机数控光伏制造一体化项目、双良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等重特大项目建设。到2025年,光伏产业产值突破500亿元。加快推进江阴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十四五新增装机并网500MW。(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

  6.着力提高氢能装备自主竞争能力。以超前部署、协同高效为重点,加速形成氢能装备、制储运加、示范应用等于一体的氢能产业链,加大技术研发攻关力度,加快突破氢能燃料电池核心技术,掌握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不断提升氢燃料电池系统集成控制水平及能力。重点推进远景制氢装备、双良节能绿电制氢系统、申氢宸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等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

  7.着力扩张储能产业规模实力。以高端突破、安全高效为重点,发展储能核心组件装备制造产业,推进储能关键材料、新型储能电池等重点领域大突破,加快推进锂电池及模组的生产。开展储能关键材料、单元、模块、系统和回收技术研究,推动绿色储能在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消纳、分布式发电等领域示范应用。重点推进远景AESC动力电池二期、远景储能、纳力电池集流体、海基锂电子电池及电池组、联动天翼锂电子动力电池及储能用锂电池等项目。到2025年,储能产业产值突破2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

  8.加快LNG综合利用步伐。强化长三角新能源领域合作,做大做强LNG储运、分拨、交易等业态,重点建设LNG低温储罐及配套设施、改造LNG接收码头、加快LNG物流船舶和车辆应用,全力打造长江流域LNG集散中心。重点推进扬子嘉盛LNG清洁能源码头以及储配调峰站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

  (三)构建自立自强的创新链

  9.加强“卡脖子”技术联合攻关。围绕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氢能、储能等领域,鼓励企业聚焦“卡脖子”难点痛点,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战略产品研发突破。强化关键领域创新协同,支持企业精准对接高校、科研院所,构建创新需求与创新供给的融合机制。夯实龙头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双良集团、远景能源、长三角太阳能光伏技术创新中心等龙头企业和基地科创引领作用,带动骨干企业开展协同创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0.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技术创新活动,支持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工程化技术研究,推动应用示范、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支持企业利用资源优势,通过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关联协作,实现研发、制造、应用高效垂直整合,努力提升创新水平。加大与南理工等高等院校合作,组建新能源科创联合体。推动南理工工业互联网(江阴)创新中心实体化运作。统筹规划推进临港开发区氢能产业园建设,立足我市氢能装备产业发展基础,聚焦氢能产业链核心环节,着力打造长三角区域氢能产业示范基地,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助力产业转型提升的强劲“引擎”。(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1.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高地。贯彻落实“暨阳英才”、“港城英才计划”,打造国际人才社区,集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充分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构筑更具活力的国内外优秀创新人才集聚新高地。深入开展“两院”院士、海内外教授博士柔性引进活动,多方式吸引高层次人才开展智力服务,三年内引育各类新能源领域顶尖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5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12.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充分发挥各类科研平台功能,探索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开展技术成果交易服务。发挥北京、上海、深圳等科创“飞地”技术转移中心功能,加大校企合作,举办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鼓励骨干企业、优质创投资本通过合作参股方式,注册设立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创投型孵化器,通过“孵化+投资”的模式,直接对在孵企业进行天使投资。力争促成产学研对接超10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超100亿元,获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1—2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四)建设韧性安全的供应链

  13.构建优势供应链群。培育引进一批高水平的补链、强链、固链、延链项目,促进开发区形成风险可控、处置有效的产业链和供应链安全保障能力。突出头部企业引领,培育一批系统集成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产业链拉动作用大、营收达到一定规模的“链主企业”,支持“链主企业”和核心配套企业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鼓励“链主企业”加强产业链垂直整合、兼并重组。到2025年,投资超百亿项目3个、五十亿元项目3个,新能源规上企业数量突破8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

  14.加强要素高效供给。优先保障新能源产业集群企业用电、用能需要和重大项目用地,优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与使用高标准厂房。贯彻落实《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办法》,对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集约布局的企业实施替换转型。科学落实政策支持、扶持资金、土地供应、能源使用等方面的差别化措施,按照开发区的土地再利用、亩均税收增幅、环境提升等方面成效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资规局按职责分工)

  15.强化资金有力保障。引导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发展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对重点企业开展融资债券、仓单质押、订单质押等融资业务。鼓励融资租赁机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与重点企业合作,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对龙头骨干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大产业项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配套协作等加大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6.融入双循环新格局。加强江苏自贸区联动创新区、江阴综保区、跨境电商产业园等功能平台合作,促进产业关联畅通和内生发展。创新使用外资方式,鼓励新能源跨国公司在临港开发区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营销、供应链管理、财务和利润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支持和鼓励远景、双良、振江等建立境外原材料基地、研发中心及营销中心,培育临港开发区本土跨国公司。加强与长三角重点产业链的协同发展,主动承接上海、苏州、杭州产业溢出,推动产业链布局联动,共享创新资源。到2025年,新能源产业新增实际利用外资3亿美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

  17.打造低碳化消费场景。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港口、农业、居民生活以及绿色低碳科技领域,推动交通、建筑、居民生活等领域“电能替代”。坚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协同发展,到2025年,新建充电桩约4000个,其中公共充电桩不少于300个,专用充电桩不少于100个,自用充电桩不少于2000个,市区实现公共充电设施1公里服务半径覆盖,乡镇实现公共充电设施2公里服务半径覆盖。探索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动力电池、氢能船舶示范应用,建设加氢综合服务站,打造港口物流重卡、公交等氢能应用示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交通局、江阴公共事业集团按职责分工)

  18.培育能源消费新业态。发展新能源数字化运营系统,推进配电自动化和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满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等多元化负荷发展需求。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重点在源网荷储协调、数字化智能化运行控制等方面提升技术和优化系统。逐步建立完善的电力市场环境,积极衔接、有序推广国家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江阴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

  19.开展低碳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利用园区工业厂房屋顶资源,推进分布式光伏或小型集中式光伏开发建设。加快储能与智能电网建设,配套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系统,弥补风能和太阳能存在间歇性、不稳定性和不可控性等缺陷。(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六)优化产业发展生态

  20.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新能源产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立以项目为中心、企业为主体的政府服务体系,推行“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全程代办”、“保姆式”跟踪服务和容缺后补制度,营造高效、便捷的产业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数政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

  21.强化标准规范建设。围绕新能源产业关键环节标准缺失问题,建立覆盖产业上、中、下游的标准规范体系。鼓励专业机构积极提供标准规范相关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在标准规范实施过程中的引导与监督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在氢能和储能产业规范发展上的主导作用,促进氢能和储能标准规范的有效实施。到2025年,力争江阴企业主导参与氢能领域国家标准2项以上,储能领域国家标准5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

  22.强化产业人才引育。以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为依托,大力培育和引进新能源专业人才,推动创新载体和专业人才相互支撑、协同发展。进一步完善高端人才引育机制,深入实施“暨阳英才”系列政策措施,打造氢能和储能领域领军人才“绿色通道”。建立新能源产业专家智库,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创新引领作用。加快推动本地人才培养计划,通过校企合作、国际合作等方式,培养一批氢能和储能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应用检测等研究型及实用型人才。到2025年,新能源产业培育引进高端人才1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

  三、保障措施

  23.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江阴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部门协作和上下联动,明确部门分工,细化任务目标,统筹推进。建立日常工作联络机制,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全力配合,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4.加强政策支持。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提出园区新能源产业及配套关联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研究制定消费端补贴政策,激发氢能示范应用活力,进一步开展场景建设,完善储能设施支持政策,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

  25.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风光氢储产业安全保障体系,严格控制涉氢项目的审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准入机制。明确能产业链各环节安全责任主体,强化全产业链重大安全风险预防和管控,提升全过程安全管理,保障风光氢储产业安全发展。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及时预警各类风险状态,有效提升事故预防能力。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及时有效应对各类安全风险。

  26.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开展安全法规和安全标准宣贯工作,增强企业主体安全意识,筑牢风光氢储安全利用基础。加强风光氢储科普宣传,注重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推动形成社会共识。建立科普宣传保障机制,制定科普宣传计划,组织编订科普知识宣传资料,提高社会公众对新能源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上一条:印发《关于推动江阴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江阴市高端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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