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建立江阴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县管乡用”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建立江阴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县管乡用”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着力缓解基层卫生人才不足和招录引进困难的突出矛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创新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江阴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县管乡用”(含镇管村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适应新时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通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县管乡用”,建立医联体内岗位固定、人员流动、服务持续的人才管理机制,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才改革的新途径和新机制,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实现分级诊疗,保障人民健康,提供人才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总量控制、统筹招聘
1.统筹编制管理。确定江阴市人民医院、江阴中医院两大医联体事业编制总量和人员总量,在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数量不低于原核定标准的基础上,医联体内各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编制统筹使用,同时确定一定数量编制,作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专项使用。
2.统筹岗位管理。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有效衔接医联体编制一体化管理制度,建立岗位统筹管理机制,设立医联体的“县管乡用”人才岗位。人民医院医联体和中医院医联体提出“县管乡用”人才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方案,由市卫计委根据医联体编制一体化管理制度的规模和岗位结构比例标准,统筹设定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经市人社局备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3.统筹招聘管理。由人民医院和中医院两大医联体根据医联体范围内各医疗单位业务发展和实际需要,确定年度人才需求计划。其中设立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专项计划,按一定比例招聘“县管乡用”专项医疗卫生人才,重点招聘临床医学、全科医学等专业人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卫计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招聘工作,重点向紧缺专业、基层一线倾斜。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市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各公立医院的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人民医院、中医院医联体组织实施。
4.统筹人事管理。“县管乡用”专项人才纳入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医联体统筹技术培养和业务管理,与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建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所在基层单位岗位相关待遇。医联体委托基层医疗机构负责其执业、培训、进修、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奖励惩戒等日常管理,医联体监督指导。
(二)规定年限、择优流动
1.规定基层服务年限。“县管乡用”专项人才须在首个聘期内(3年)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同时须在签约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至少服务满7年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服务满4年。
2.打通人才上升通道。市卫计委每年安排一定数量调入上级公立医院的名额。“县管乡用”专项人才在服务满相应年限后可以报名参加考核,择优调入上级公立医院。
(三)挂职下派、定期轮换
1.落实卫生支农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动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苏卫医政〔2017〕87号)精神,严格落实城市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有关制度,每年将“支农”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收社会监督。
2.业务骨干蹲点帮扶。制定蹲点帮扶年度计划,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市级公立医院业务骨干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帮扶工作,单位保证其薪酬待遇不变。参照苏卫医政〔2017〕87号文件标准,给予蹲点帮扶的业务骨干生活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相关经费由医联体承担,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医务人员定期到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工作,新招聘的医务人员在取得执业资格后下派到服务站工作一定年限,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3.选派骨干挂职锻炼。市卫计委定期选派市级公立医院专家挂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科技副院长,长期或定期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医疗、教学指导工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整体水平。市级公立医院中级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临床实践技能的医务人员,到各镇(街道)公立医院长期工作的,可实行协议工资制,保留原人事关系,薪酬待遇与镇(街道)公立医院协商确定,相关待遇不纳入镇(街道)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范围。
4.基卫人才进修学习。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优秀的年轻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行进修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同时鼓励医务人员不断提升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单位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县管乡用”机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两大医联体要根据本实施意见抓紧制定“县管乡用”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2.加强部门协调。市卫计委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牵头做好推进落实工作。市编办、市人社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保障相关政策的顺利推进。各镇(街道)要积极支持基层卫生人才建设,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3.建立考核体系。加强对各单位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县管乡用”机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市卫计委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将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县管乡用”专项人才进行考核,将结果计入个人年度考核,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